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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以案为鉴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集体学习视频会议暨专题辅导报告会

  

  9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以案为鉴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集体学习视频会议暨专题辅导报告会,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主持会议,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卢希应邀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专题报告。

  卢希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全面阐释了新《条例》修订的背景、必要性和主要内容,深入细致地对新《条例》有关条目进行了重点解读,并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意见建议,深入浅出、案例鲜活,使与会同志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纪律教育。

  李干杰说,卢希同志的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内涵深刻,既是一场生动的报告,也是一堂精彩的党课,对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好新《条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李干杰指出,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学习贯彻实施好新《条例》,对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李干杰强调,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深刻领会党中央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要加强党员纪律教育,把新《条例》纳入“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部党校的必学内容,做到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模范遵守新《条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养成遵规守纪的日常习惯,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严格按照新《条例》的各项要求,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敢于较真碰硬,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确保新《条例》落地生根,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为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会议采取视频方式召开。在生态环境部设立主会场,在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省级环保部门以及有条件的地市级、区县级环保部门设分会场,约22000人参加会议。

  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吴海英,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

  生态环境部机关各部门、在京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级环保部门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地市级和区县级环保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部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全体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